欲借用各場地,請先來電確認空間為可借用後,
於借用日期前一星期填妥借用場地申請表,並連同紙本函文(寄)交至
臺中市兒童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1樓服務台(請於借用日期一周前繳費)。
※依據行政院112年訂定「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」,於學校、各公務機關之對外場地租借使用規定,不得使用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。
傳真電話:04-24827412 電話:04-24827405#102、106(田小姐)
一樓大廳展覽申請表
一樓大廳展覽申請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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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樓禮堂申請表
二樓禮堂申請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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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樓會議室申請表
六樓會議室申請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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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樓諮商室申請表
五樓諮商室申請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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