🔔欲借用各場地,請先來電確認空間為可借用後,
🔔於借用日期前一星期填妥借用場地申請表,並連同紙本函文(寄)交至
臺中市兒童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1樓服務台(請於借用日期一周前繳費)。
※依據行政院112年訂定「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」,
於學校、各公務機關之對外場地租借使用規定,不得使用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。
電 話:04-24827405 #102、106 (田小姐)
傳 真:04-24827412
1樓大廳展覽申請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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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樓大廳展覽申請表
2樓禮堂申請表
2樓禮堂申請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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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樓諮商室申請表
5樓諮商室申請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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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樓會議室申請表
6樓會議室申請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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